一. 收买与兼并企业的战略考虑
收买与兼并企业,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战略决策,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里程碑。大型跨国公司收买与兼并企业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愈演愈烈,其收买与兼并金额每年已经达到几千亿美元之巨。这与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的愈演愈烈的全球化趋势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学方面的一个重要现象。除此之外,一国之内和跨国之间的中小企业之间相互收买与吞并或者合并与重组或者参与控股或者参与影响企业决策等等,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收买、兼并与重组以及企业的关停并转在全球化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还会继续下去。
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加和国内企业的加速成长,中国企业的海外扩张已经初显端倪。尽管国内企业在对外并购过程中还表现得不够成熟,但毕竟是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可喜可贺。
然而,企业的收买与兼并,参股与参与,合资与合作,必须要有坚强的经济后盾和专家的参与。企业的这种发展其实也是一种系统工程。国外每一个兼并过程都有企管咨询公司伴随与参与决策。可以说,没有咨询,就没有兼并。国内公司出来乍到,稍微作了一下考察就匆忙地决定并购,其过程的前前后后有许多问题并没有澄清。其后果和发展结局也是可想而知的了。而我们中国企业,宁可扔掉几十万或者几百万,也不考虑请出军师来参与谋划。最近,一家台湾公司看到德国华商报后给我打了电话,约我去谈了谈,实际上是请我作了咨询。这家台湾公司参加完2004年3月德国汉诺威计算机与通信博览会后打算在德国建立一家公司。但他们出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并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派出耳目,类似军事上的侦察兵,到处收集信息,找寻中文报纸,熟悉当地情况,找人咨询等等。钱没有花多少,作战计划已经逐渐形成。我认为,这是企业领导者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有高度企业管理水平的表现。如果在军事上,他们必然会战胜任何敌人;在经济活动中,他们必然取得极大地成功。
当然,在德国的华人,目前大多数人毕竟是小打小闹,家庭作坊式的企业为多,成规模经营的少。但是我们下面谈到的一些原则,仍然也是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并购和改组的。
1. 收买类型。
收买企业大体上可以归纳成四种基本类型:
(1) 横向收买。
所谓横向收买,就是收买同一行业的同类企业。比如你是自行车生产厂家,你要扩大投资,把另外一家市场上的自行车生产厂家买下来。据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统计,这类收买在德国占绝对优势,在近年来的企业合并总数中占了三分之二。
(2) 纵向收买。
也就是买下你的上家或下家。比如塑料门窗生产厂家买下型材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买下贸易公司;集中在某个领域的贸易公司买下有关生产厂家;外贸公司买下批发公司等等。
(3) 混合收买。
这就是你想进入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领域,因为你觉得这个领域很有发展前途。
(4) 商业收购。比如有的参股公司专收买前景看好的企业,几年后再以更高的价格抛售出去,从中赚取巨大差额而牟利。也有些企业或个人收买一些前景看好的企业的部分股份,作为投资或资本增值的一种方式。
2. 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德国收买企业的问题。
(1) 目前状况。
在德国,中国人买下餐馆的相当不少。有的是买下中餐馆,有的买下其它餐馆,改装成中餐馆经营。收买小旅馆和小商店的大概也有一些,后者多半改成亚洲商店。但是收买工业企业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中国有关方面原来有在德国东部买几家工厂的打算,化学工业的,纺织工业的,都考察过。价格虽然不高,但算下来经营费用太惊人,只得作罢。收买贸易公司的,好象一家都没有,更不用说运输等其它企业。
(2) 可以收买什么样的企业?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认为,我们至今在这方面眼界还不够宽阔。可以从各种战略角度出发来看在德国收买企业问题。上面提到的四种收买类型实际上就是四个战略角度,还可以加上其它一些因素来考虑。举例如下:
─ 工业企业还可以继续考察和考虑。这主要是从市场角度看问题的。有些行业目前受到配额限制,即使将来配额没有了,还会有种种限制。另一个角度是技术角度,用这种方式把一些工厂的先进技术同时买了下来。这两个角度是目前国内有关部门考虑的主要出发点。
─ 外贸和批发企业能不能买?也许有的人会发笑,买他的贸易企业干什么?又费钱又费事,还不如我自己建一个。买一个贸易企业是很麻烦,但是好处也是很多的。最主要的是买下它的客户、它的渠道。我国不少公司到了德国许多年还在小规模经营,刚开始时的艰辛更不用说了,何时真正能成为跨国贸易大公司呢?这就是一条捷径。不要以为凡出售的公司都是质量不高的公司。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国东方委员会主席阿梅隆根由于年龄大,子女又不愿接班,把他苦心经营多少年的著名的贸易公司奥托.沃尔夫公司出售了,蒂森集团把它买了下来;
─ 同样的问题也可以在运输企业(尤其海运企业)、咨询公司等许多方面研究一番。
─ 超级市场能不能买?在许多同胞眼中,你买一家超级市场,无非是改成超级亚洲商店。如果真是这样,倒也不必了,因为德国目前似乎确实没有建那么大亚洲商店的必要。但其实德国目前已有不少超级市场挂着原来的招牌,主人早已换了。如果能买一家超市,把它的渠道、业务量等都买了下来,可以不换牌子,但你却可以把你的外贸与批发、零售、德国渠道、第三国渠道等统统结合起来。笔者觉得未尝不可考虑。
─ 增值方式能不能买?应该说,这是风险比较大的,你是否能看准一个企业的前景,买价又不至于太高,这就很难了。相对来说相似的房地产业倒更好做些。但是在你看好一个企业前景时,买下一部分股份,倒是可以尝试的。
(3) 中国在德企业可否出售?
有的中国企业在德国搞了几年,成绩不大,撤回了;有的过了一段,想搞另一个行业了。你有没有考虑过,也许你的企业也能卖出去呢?如果你搞的是工业企业或中餐馆,这当然毫无疑问。如果你买了一幢房子搞贸易公司,把房子卖掉自然也毫无问题。但是,一个贸易公司本身也是可以卖钱的。这你以前可能没有想到过吧?如果顺利的话,你完全可以“捞一票”再走。如果你按德国法律经营,每年有一定盈利,你的企业固然好卖一些。如果你基本无盈利,但有一些客户,你的企业同样可能卖得出去。问题只在价格上了。你说以后要保持这些客户,当然无话可说。但你也可只卖一部分客户。如果你决定改行,就可以全部卖掉了。阿梅隆根先生卖掉原先的公司后开了个小公司,他不保留一定的老客户行吗?当然,这个问题要慎重考虑。在此只是作一个提示:卖你的企业今后在需要时也是一条路子。你在卖企业时,只需将本节与下一节关于买企业的有关做法反过来读就行了。
这个领域是很广阔的,不妨作一番探索。
二. 寻找收买对象
在你决定了要买一家企业,也决定了要买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拿出多少钱来后,你就要开始寻找你所需要的企业了。开始寻找后,你会发现,找一家合适的企业是很不容易的。找了三、四年还没有碰上合适的情况也是有的。一般要有花一至二年时间的思想准备。寻找的途径很多,现简单介绍如下:
1. 在报刊上刊登广告。
你可以在地方报纸或跨地区报纸上刊登一个广告。比较可取的是在你所要找的行业的专业刊物上刊登广告。这些刊物属于各个专业协会。专业协会的具体地址可以在因特网是寻找查询或者找德国工商会打听。但据德国有关部门介绍,应征的企业一大半都是不值得考虑的,十个答复中有一、二个值得考虑就不错。因此这种方式不很理想。
2. 从刊登在报刊上的广告中寻找。
一些报刊上也刊登些打算出售自己企业的广告。其中比较好的一个是德国经济合理化协调办公室(Rationalisierungskuratorium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 e.V.)出版的月刊《经济和生产率》(Wirtschaft und Profduktivitaet)。但是在报刊广告中物色购买对象成功率同样很低。
3. 工商会和德国工商大会。各地工商会和全德的德国工商大会都设有“创建企业交易所”。需要当地的公司你可找当地工商会,需要跨地区的企业你可找德国工商大会。你写信去要他们把有关资料寄来也可以。
4. 银行。各银行现在一般也开展这种业务。各地的储蓄银行和州中央银行现在都建立了这方面的数据库。你可以向储蓄银行要有关信息,也可向德国储蓄银行出版社索取。也可花很少的费用在储蓄银行的数据库中做个广告。德国储蓄银行出版社的地址是:
Deutscher Sparkassen Verlag GmbH
Am Wallgraben 115
70565 Stuttgart
Tel. +49 711 782-0
5. 熟人介绍。
中小企业的买卖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熟人介绍成交的。所谓“熟人”是指你与之打过交道的任何人,可以是你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是你的立户银行、税务顾问或审计员。一个企业要出售,多半不愿大张旗鼓,很多也就是请自己的这种“熟人”来找买主的。
6. 经纪人。
经纪人一般对比较大的企业的出售感兴趣,所以他们手头小企业很少。另外,经纪人的佣金也是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不过,德国大企业要买企业或出售经常通过经纪人或律师,这样比较省事。
三. 审核收买对象
1. 第一和第二手资料。
可以查阅企业名录、法院注册、工商会注册和报纸、其他媒体和网页。目前,一个有一定历史的企业,不管大小,都会在当地的媒体和互联网上有所反映的。这种一二手资料已经构成了足够的信息基础。对了解一个企业有足够的帮助的。通过这些渠道你可以了解到企业的规模、销售额、经理、股东。
2.初步观察了解。
初步观察了解可从几个方面着手:
(1) 通过第三者(比如资信查询公司、客户和供货商)了解情况。
(2) 自己了解一些情况。如:
─ 这个企业从外面看给人什么样的印象;
─ 所在地条件如何, 是否交通运输方便;
─ 周围有些什么同行业竞争者(可从行业名录中查阅);
─ 有什么样的样本和价目表;
─ 商业注册中写着些什么。比如有时会看到该企业经理经常更换的现象等。
(3) 参观企业。如果可以参观这个企业,就要观察了解这几个问题:
─ 该企业员工的年龄结构;
─ 员工的工作热情如何;
─ 生产设备状况如何;
─ 开工率如何(多少机器在运转, 多少不运转);
─ 组织工作如何。
3. 审核中要注意的问题。
(1) 有时你需要买一家赢利丰厚、运转顺畅的企业,有时并不需要。这就要看你买企业的战略角度了。有些几乎无法生存的企业也以高价卖了出去,主要因为买主看中的是它的客户、它的销售渠道。买这种德国企业的有许多是外国的企业集团。
(2) 很重要的是了解和思考这家企业为什么要出售。一个重要的参照因素是这家企业老板的年龄。如果老板65岁,那么很可能是由于年老无继,自己不愿干下去而出售;如果老板45岁, 这个原因就不存在了。有的企业出售是因为其市场和销售额不断缩小,前景悲观。有的企业是由于几年后所用工艺技术将完全过时,老板又不愿费劲地去开辟。也有的企业出售部分股权是由于企业销售发展过快,资金跟不上,不得不以此方式来筹资。反正你一定要千方百计去寻找真正的出售原因。
(3) 在审核过程中,你要争取出售者在他提供的所有材料上签字。如果他拒绝这么做,你至少要让他书面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正确的,也是全面的(你应数清材料数量,让对方写在书面保证中)。这么做的目的是:你将来如果买下了这家企业,然后发现出售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实际情况,你就可以找他算帐。
(4) 要拟定详细的审核问题表,逐项了解,询问。首先,这使你在调查和谈判中能够考虑得全面,不遗漏一些重要方面;另外,你用同样的问题表调查了几个对象后,就有了比较的具体依据。下面把德国有关专家制订的调查表译出。你可根据你的要求特点,选出一些,也可根据你的需要和行业特点加上一些然后用于实践中。以后,回过头来看一下,你发现有什么问题需要补充,就进一步补充,继续查问。
A.) 市场营销问题表
(1) 一般市场营销问题
─ 销售组织得如何?可以怎样改进?
─ 产品或服务在包装设计等方面如何?可以怎样优化?
─ 售后服务组织得如何?怎样组织得更好?
─ 广告方面做了些什么?今后可以做什么?
─ 公关方面做了些什么?今后应该怎么做?
─ 在促销方面做了些什么?今后应该怎么做?
─ 有没有一种企业形象(比如一种徽标, 或用一种商标象征该企业)。这一形象对该企业是否适合?
(2) 市场
─ 该企业活跃在哪些市场上?还可以进入哪些市场?这方面可以同你自己的企业规划结合起来考虑;
─ 这些市场这几年来发展情况如何?这一问题的答案可从报纸上或其它方面的有关报导中找答案;
─ 这些市场的发展前景如何?
(3) 供货
─ 有哪些供货商?
─ 是否存在对一个或若干供货商的依赖性?
─ 企业易主后客户结构将会如何?
(4) 客户
─ 有哪些客户?
─ 是否存在对一个或若干客户的依赖性?比如是否有一个客户占15%以上销售额的现象?
─ 还可以争取哪些客户?
─ 哪些客户也许会在企业易主后断绝关系?这也就是说,这个企业的“个人吸引因素”占多大成份?尤其在律师、医生、咨询等自由职业企业方面,个人吸引因素往往很大。易了主,可能许多客户就不来了。
─ 是否有些客户是从企业建立之初就存在的忠实客户?
(5) 竞争者
─ 有哪些竞争者?
─ 他们的规模有多大?比如员工人数、销售额等;
─ 他们的长处何在?弱点何在?
─ 他们近年来发展情况如何?比如是增长,是萎缩,或是合并;
─ 这些竞争者在市场营销方面是怎么做的?这方面开支如何?比如广告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
(6) 生产或服务规划
─ 该企业有什么样的生产或服务规划?
─ 每一种产品占销售额多大比重?(看统计表)
─ 这一生产或服务规划是否有竞争力?是否过时了?
─ 如果改变这一生产或服务规划,企业的竞争地位会发生何种相应的变化?
─ 给公众或顾客的印象如何?也就是说,顾客对这些产品看法如何?
─ 近年来作了什么改变?
─ 哪些改变(新发展)应在将来坚持下去?
(7)价格
─ 企业推行的是什么样的价格战略?
─ 如果有必要, 这一策略能否改变?
B.)生产问题表
─ 生产程序是否合理?比如:是否有多余的中间仓库,运输路线是否太长,太麻烦,等等;
─ 这方面能作什么改变?
─ 如果要改变,需要如何投资,费用将多高?
─ 有没有闲置的生产能力?如果有,为什么?
─ 设备近年来的利用率如何,应如何看?
─ 订单完成过程多长?
─ 最近五年中订单状况如何?订单间隔时间,订单数。
C.) 科研问题表。这些问题只有在你打算买的是工业企业或科研企业时才有意义。
─ 企业为科研付出多少费用?
─ 这些费用与竞争对手比如何?
─ 哪些科研项目正在进行?
─ 这些科研是否能够成功地进入市场?
─ 是否利用国家的补助?
─ 这种补助将来还会继续吗?这个问题对有关的中国企业有一定意义:你接收这家企业后,德国政府能否继续给有关科研补助?如果不会再给或不再是原来规模,你的资金如何解决?
─ 是否有在该企业中产生的或利用的专业与使用式样权?
─ 给不给许可证?
D.) 股东问题表。如果你不是买整个企业,而是买一部分股权,这些问题便有其重要性。了解这些问题的办法是要求对方把公司股东创立合同和经理聘任合同给你看。
─ 哪些人是这家企业的股东?
─ 他们的股权有多少?占多大比例?
─ 哪些股东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
─ 这些股东有哪些权利?他们可能将获得哪些权利?
─ 关于解约、死亡、权力、决定权、利润分配、增加投入义务等有什么规定?这方面一定要看一下公司合同;
─ 有无较频繁的股东浮动(加入和退出)现象?这可以从商业注册中看出;
─ 与至今的各位股东能否融洽地合作?
E.) 人事和组织结构问题表
─ 哪些员工占有哪些位置?查看组织结构图;
─ 这一组织结构与企业的规模是否相称?
─ 多少员工在管理部门工作,多少在生产第一线?这一比例关系是否健康?
─ 员工的年龄结构如何?
─ 人事成本占销售额多大比重?与同行业其它企业比如何?
─ 人员的进出浮动和病假率如何?这些数字在最近5年中的发展情况如何?
─ 企业易主后是否有必要采取解雇、换人、重新雇人等措施?
─ 若采取这些措施,费用将多高?
─ 所需要的人员能从市场上获得吗?可询问当地劳动局,观察当地就业市场情况;
─ 领导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热情与水平如何?
─ 至今企业中推行的是哪一种领导风格?比如是权威性还是合作性的;
─ 企业能接受新的管理作风吗?还是会有困难?
─ 有没有分班制或加班?如果有,有无必要?
F.) 销售额和成本问题表.要了解这些问题, 必须看近5年来的盈亏核算。你必须坚持要求让你看。如果对方不给看或至少不在对谈判来说必要的时间内给你看,那他多半有什么需要隐瞒的。这时就需要谨慎一些了。
(1) 销售额
─ 最近5年来的销售额如何?
─ 浮动大吗?有多大?
─ 可看出哪些趋势?
─ 是些什么形式的销售额?比如,有的企业由于资金紧缺而出售机器等固定资产,这也算在销售额中;
─ 是哪些因素导致了销售额的这种发展趋势(或浮动)?
─ 哪些产品在哪些地区占销售额多大比例?
(2) 成本
─ 成本结构在最近5年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对年度销售额的比例, 绝对比例和相对比例(比如以哪个年度为基准);
─ 仓储周转率、商品投放率发生了什么变化?
─ 需要算上哪些核算成本?比如核算企业主工资、核算租金等;
─ 企业易主后成本结构能作什么改变?
─ 至今折旧是如何进行的,从中能看出些什么?比如是否有重新投资的需要。
(3) 利润
─ 利润的发展趋势如何?将来可继续获得哪些利润?
─ 有哪些特殊收益?哪些你在接收企业后可继续获得?
G.) 资产负债表。必须依据近5年来的资产负债表、最新的资产盘点表及其它企业经营材料来了解这些问题。
(1) 资产
─ 有哪些实物财产?
─ 它们是如何登记的, 价值应如何评估?
─ 哪些财产于企业并无必要?
─ 对实物资产有无支配权的限制?比如所有权的保留、为担保而抵押出去等;
─ 机器处于什么状态和技术水平?
─ 接收企业后需要进行什么重新投资?
─ 应该接收哪些库存?
─ 是否真有这些库存?要求的价格是否适度?
─ 这些货还卖得出去吗?
─ 仓库面积是否够用?或是需要在接收企业后扩建?
─ 有哪些债权?
─ 这些债权也一并出售吗?
─ 这些债务收得回来吗?
(2) 负债
─ 该企业的筹资途径如何?
─ 如果需要改变筹资途径,如何改变?
─ 资产负债表是否有水分?是否用了不确切的数字?是否有储备金(小金库)?
─ 有没有现金紧缺问题?
H.) 特别问题表
(1) 出售动机
─ (对方)为什么要出售这个企业(或这部分股权)?
─ 这(些)出售动机能够实现吗?现实吗?
(2) 当局审批
─ 企业易主后是否必须申请特别审批?
─ 会不会要求收买者承担以前积压的问题的责任?比如环保方面。
(3) 养老金承诺
─ 该企业是否作出过养老金方面的承诺?如果有,多大数额?
─ 这些养老金需求是否通过相应的后备保险和储备金得到了保证?这一保证是不是100%的?
(4) 一般合同问题
─ 现有哪些合同,哪些应该延续下去?同房屋出租人、供货商、客户、债权人等的各种合同。
(5) 时间表
─ 出售方是否为企业的接收过程考虑了一个时间表,这个时间表能否实现?
(6) 顾问
─ 至今的企管咨询顾问和税务师如何?这一关系是否应该保持下去?
─ 这方面是否会有“以前积压的问题”?比如企业-税务顾问-财政局三角关系中的矛盾。
四. 税务问题
在收买一家企业时,要从两个方面考虑税务问题。一是要了解这家企业是否欠有税款未交,有多少;二是要了解买卖双方在企业出售过程中将面临一些什么纳税义务和税的转嫁负担。
1. 待售企业的欠税问题。要了解待售企业欠财政局多少税款是很困难的,因为财政局出于保密原则不会告诉你,而卖方又可能隐瞒事实。当然,你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如有以前的欠税,应由卖方承担,否则如何如何。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或至少保留一部分余款,以后如发现有欠税(欠债也同样)问题,可在余款中扣除。
在此之前,你当然应该尽量了解待售方的欠税情况。你可以要求对方将审计员或税务审计员或其它人员的审计报告交给你。所谓“大中型企业”(员工在50人以上, 销售额在400万以上)都有义务接受审计。小企业是不让审计的。无论有无审计报告,你都应该请专家来,对资产负债表、纳税单据等材料一并进行审核。然后(如可能)以分期付款方式作为保障。
承担原来的纳税义务仅限于所谓企业税。其中最重要的税种有:流转税、工商税、公司税等。不承担原来的所得税、财产税、继承税、土地购买税和关税债务。
2. 企业买卖过程中的税。
(1) 流转税。如果一家企业以转交公司股权的方式出售,便不产生流转税。如果是出售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与负债,便产生了流转税义务。除非有些可减免流转税的因素存在,比如关于债权或地产的。
如果未作出其它明确规定,流转税便应自动包含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出售价中。由于这样会减少出售收益,因此出售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流转税按法定比例另交(不含在售价中)。出售方也有义务在发票中单独开列流转税额,以便买方将流转税作为前期税处理。
(2) 地契税。如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连同一块地产一起售出与购入,便产生了地契税义务。税款债务人是合同双方。一般在合同中规定,由买方承担地契税。该税税率目前为2%。如果一家公司连同一块房地产最终集中落到一个买主手中(所有股权), 这个买主按法律规定便是纳税债务人。尽管如此,仍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土地购买税。土地购买税是根据统一值计算与收取的。德国税务专家提示说,土地购买税缴纳义务是可以通过合理操作避免的。有关情况请与税务顾问等专家协商。
(3) 收益税(实际上是“利润税”)。有企业转手,便产生收益税。这取决于出售利润的计算。通过不同的操作,可使出售利润或全部征税,或征半税,或完全免税。这里情况十分复杂,应由企管专家和税务师协助解决。但你也有必要了解一些大概情况。以下不明白之处需要时可问有关专家。
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第16条第2节,出售企业在减去出售过程中的费用后就是出售企业的赢利。赢利部分构成纳税的基础。
在收益税方面要注意以下问题:
─ 一家资本类公司无论是出售部分财产还是所有财产(整个企业), 都有纳税义务;
─ 个体企业或人本类公司出售整个企业,便产生完全的纳税义务,但如果有出售企业和放弃企业的前提存在又另当别论。经济顾问或税务顾问应有能力分辨并在出售过程定义为“出售企业” 或“放弃企业”,这样便可使出售利润一部分免税,剩余的税率减半(在出售利润在1500万欧元以下时可以如此, 如果超出, 便按全税率计)。无限公司或两合公司的出售中,对买主而言,应对各个财产或所付的企业价值实行折旧;
─ 若一资本类公司出售其股权,而该公司在最近五年中在本股权中的参股率不超过25%,这一股权又不算该资本公司的企业运营财产,这种出售的利润便是完全免税的;
─ 若该资本公司在近五年中在本股权中的参股率在25%以上, 出售利润在3,000万欧元以下时, 税率折半计算, 利润超过3,000万欧元, 超出部分实行全税率。对买主来说,只有在所购企业原先绝对亏损的情况下可以折旧;
─ 无论在25%以下还是超出, 出售前,该股权必须已在持有者手中一年以上,否则出售者就必须缴纳所谓“投机税”;
─ 如果出售的企业是一家资本类公司的100%的子公司, 并算该资本公司的企业自身财产,这一企业股权便视同于“局部企业出售”, 可根据《所得税法》第16条第4节规定局部免税,其余半税。但在此便产生了“工商收益税”;
─ 对“出售企业”或“放弃企业” 获得的出售利润不征收工商税;
─ 在“放弃企业”的情况下,对买主来说,各种经济财产和已付的企业价值可按15年折旧。也可缩短折旧时间;
─ 在不放弃企业,仅出售单项财产的情况下,卖方必须按全税率纳税,买方应就各经济物资折旧;
─ 为了在买卖资本公司股权时少纳税,专家们设计了一些非常复杂的模式,比如卖责任有限公司股权时通过建立一个控股公司,实施分红性质的局部价值折旧等。有需要者可询有关专家。
五.德国法律问题
1. 预备合同和意向书。
在各方面基本满意,对该企业进行了估价后,便要开始一系列的谈判。在双方就许多问题,尤其是买卖的意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往往希望将已经谈过的问题付诸书面形式。这时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即“预备合同”与“意向书”。
预备合同虽然还不是合同,但它也有一定到法律约束力。如果你今后发现该企业有些方面不符合你的设想,你不想谈下去了,这时法院就要审查,看是否有预备合同。如果已签了预备合同,那就表明你已经承担了义务,必须进一步签署正式合同。
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意向书。意向书一般由一方写出,交给对方,对方签字后交回。经验表明,意向书应尽可能写得详细周全,然后逐条与对方讨论、落实。全部通过后,双方签字。这样便可避免今后的许多麻烦。
如果卖方尚未决定按所谈条件将企业售给买方,他就不能给买方一个肯定会签合同的印象。如果他给了这么个印象,而到时又不干了,买方就有权索赔。索赔的费用支出从卖方给予买方以肯定会签合同的印象之日算起。
2. 不同购买方式的注意事项。
购买企业分为两种基本方式,一是连同企业法律形式一起收买,比如把责任有限公司这一法律形式一起买下来;另一种是不带法律形式地买一个企业或企业的组成部分,比如将一家属于一个责任有限公司的工厂买下来,但原来的责任有限公司不涉及,仅将这个工厂分解出去。第二种方式从德国法律上看实际上是转手单项经济物资。在这方面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不同经济物资, 转手形式也不同:
─ 根据民法典313条和925条, 土地的转手只能通过律师公证方式进行。只要购买对象中含有土地,整个购买合同都必须公证;
─ 根据民法典929条,库存货物的转手可通过“同意”和“交接”进行;“同意”是指交易双方都同意这件交易并约定了一定的条件,交接是指对物品的实际控制或占有转给收买一方。
─ 根据民法典398条, 债权等权利的转手可通过“转让”进行。
(2) 股权的转手因企业的法律形式而异:
─ 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不拘形式地通过“同意”与“交接”转手;
─ 出售、转让一个责任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必须通过律师公证。责任有限公司的股权转手对该企业与其客户、供货商和雇员的关系没有影响。不需要企业的合同伙伴(其他股东)的同意;
─ 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股权原则上不可转手,除非公司合同中规定可以转手,或全体股东都同意。人本类公司股东易人必须在商业注册中登记。
(3) 不带法律形式的企业、个体企业、单独经营者或手工业技师的企业不须连同企业形式一起出售。出售的对象是单项经济物资。这时要尽可能明确地指明是些什么经济物资。在购买这类企业时,要仔细考虑要买下什么物资,比如别忘了各种帐册、专利和商标,这对于企业的生存可能会有重大意义。
3. 如何对待原企业所签的各种合同。
(1) 租赁合同。原则上说,取得产权人的同意后,原租赁权可以转让给接收人。比如出售一家位于租赁房屋中的商店,那么出售者可促使产权人同意将原租赁合同转交给收买人。
(2) 供货合同。必须具体与各供货者商谈。
(3) 劳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613条a,企业接收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现有劳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注意接收对原来的退休者的照料工作和对待即将退休者的问题。如果该企业迄今为止的股东和所有者留在该企业工作,应在合同中写明其职权。
(4) 贷款合同。原则上说必须获得债权人同意才可转交。在签署收买合同前有必要先与银行(债权人)接触,商定是继承原贷款合同还是签订新合同。
(5) 保险合同。若无其它协议,那么根据保险合同法规定,视为企业接收人自动接受现有各保险合同。
(6) 竞争条款。一般流行的是以地域划界而实行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竞争禁令。举例来说,一个会计在某企业工作,业余时间他可以从事第二职业,比如可以开车送货,可以给别的公司编程序,但不能把会计作为第二职业。这就是竞争禁令。对企业来说,可以在本地区销售某种产品,但不得跨地区销售这个产品等等。然而可在收买合同中达成协议,写上一个竞争条款,明确规定竞争范围,并商定出现违反竞争禁令时的惩罚办法。
4. 买卖合同。拟定购买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民法第433条及此后若干条的债权法。
为了适应经济活动的发展并符合欧盟要求,与欧盟法律合一而不造成冲突,德国立法者对民法典的债权法部分作了修改。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法律条文对责任的定义和追究有了比过去更清晰而有层次。过去曾经作为笼统的损害次要义务的定义没有集中的赔偿条款。现在即有了明确的定义,也有了集中的赔偿条款。使粗懂法律的外行人就可以查阅。
合同中要注意这些问题:
(1) 要让出售者保证确已实际付足待售企业的注册资本。按责任有限公司法第16条第3节规定,未付足的注册资本由该企业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有限公司法第19条第4节规定,若一家责任有限公司在建立后不到三年时集中到一个人手中(即一个人买下了这个公司), 他必须在接手后3个月之内付足原公司不足资本。应要求出售者以银行帐单等证明款已付清。
(2) 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从何时开始利润归买方,至何时为止归卖方。
(3) 买价经常是根据“企业接收资产负债表”来定的。合同中应对资产负债表的制订方法和审计方法作出规定。
(4) 签署合同时,买价往往还没有最后确定。这时,合同中应对一个由资产负债表产生的浮动额度作出相应的规定。
(5) 合同中要规定有效期。在部分款额推迟支付的情况下,卖方会坚持要买方书面保证买价,买方一般也可接受。在短期推迟情况下,往往规定在收购款项付清后物资产权才转手。卖方多半还会要求在合同中规定他的退约权,即在买方不付款或不及时付款时,他有权退出合同。
(6) 作为买方,你当然希望企业股权确实地到你手中。因此要先摸清企业股权、财产支配权问题,比如是否有作为银行抵押的成份或卖方父母享有受益权的成份或卖方与配偶有共同支配权的成份。在合同中也要对股权的这种“可自由出售性”作出保证。以免今后不能流通而成废纸。
(7) 可以在与卖方商定禁止竞争条款并写在合同中,以防止卖方在卖出这家企业后即建立一家同样的企业与你竞争。按德国法律规定,只要卖方的竞争对买方的威胁不比任何第三者的竞争威胁更大,买方便无权禁止。因此要注意:你只能禁止本人参与业务的企业主在售出企业后与你的竞争,而不能禁止一个不参加业务经营的股东在售出股权后的竞争。
(8) 担保条款。担保条款必须特别小心谨慎地制订。如果卖方不愿过多让你知道企业情况,可制订得严一些;反之,则制订得宽一些。应尽可能以合适的措辞获得最大程度的保障,比如写上“出售者自愿保证……”。尤其应要求卖方在合同中保证承担一些大风险,比如环境污染风险、正在进行的诉讼案的风险等。合同中往往还要规定卖方保障义务的时效期,时效期可在6个月到30年之间。一般以规定3年为宜。在确实以后发生问题的情况下,合同中以规定用降价或赔偿方式来补偿买方为宜。因为企业是个活的机体,在你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已经面目全非,这时再退还就很困难了,会在法律上产生许多纠缠。
6. 劳工问题。
(1) 接收企业后要接收现有劳工关系。按民法法典61条a规定,如果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劳资双方的协议包括工资标准等的现成规定,那么你必须遵守,在接收之日起一年内不可变动。
(2) 以上这条法律还规定,不可由于接收企业而解雇员工,但由于其它原因解雇员工是可以的。原企业主和你都可制订一个合理化方案,出于企业经济原因解雇一些员工。但是,如果解雇的人较多,按《企业宪法法》第111条和112条规定,你就必须为被解雇的人制订一个“利益平衡”方案和一个“社会计划”,给予一定的补偿,并将方案交给“企业工会”讨论。
(3) 如果退休者的退休金要求由原企业主承担的,应在合同中写明。
(4) 如果被辞退的员工提出异议,他与原企业主之间的雇用关系便依然存在。原企业主有权辞退他,但必须遵守法定的解雇期限。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分担方法应在合同中规定。
(5) 企业技术等方面的关键人员应在接收企业前分别交谈,取得他们的意见。失去这些人员你接收该企业也许就没有意义了。
(6) 应在合同中规定接收企业的准确日期,并规定一些在此之前非正常支出的费用由合同哪一方承担。比如每年第13个月的工资,圣诞节等的红包,休假补贴和未休的假期等。
7. 继续经营的权利。
原则上讲,必须不经改动地以原来注册的公司名称继续经营。但可以加上接收人名字。如果改变了公司的法律形式,那就必须取消不相应的原公司法律形式名称,使之符合现在的经营方式。尤其是,若一个零售商接收了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责任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话,他必须取消这类名称。但如果他坚持要以原法律名称经营下去,也有个途径:在原名称后加上现在的所有者的名字,比如他接收一家“Mueller OHG”,若在这后面加上 “Inh. Franz Schulze”,即可以此形式继续经营。
如果所接收企业未在商业登记册中注册,那么接收人原则上无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除非售出者愿意先去注册原公司(在有资格注册的情况下),然后再交接收人继续经营。有关公司法律问题,应及早向公证员或工商会咨询。
8. 排除承担债务的责任。按民法典第419条规定, 原企业的债权人有权向企业的接收人索债。但这里有两个限制:如果你买下了原企业主70%以上的财产,你便有义务代为偿还债务,换句话说,如果你接收的财产不到原企业主全部财产的70%,你就无此义务;第二个限制是:如果有这种情况,你必须拿来还债的只限于从原企业主手中买下的财产,不涉及你的其它财产。因此,你在接收企业时要特别谨慎,如果原企业主让你“顺便”买下他的私有财产(如房子),你不要贪便宜,一定要了解清楚有关背景。在了解情况的前提下,有两个法律手段可以排除你的还债责任,一是把买卖双方商定的排除还债义务登记在商业注册中,二是把这一约定通知原企业主的债权人(依据是商业法典第25条2节)。
六. 购并款项的支付方式
若以现款支付,收买者首先要考虑的是确保本身资产和流动资金保障的问题。在流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一次付清可以争取回来2-3%的付款折扣;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虽然拿不回来付款折扣,但是保证了正常的流动资金的需要,是明智之举。
如果出售者想要确保有生之年的生活,可能会提出以养老金方式支付收买款。对出售者来说,很重要的是保值问题。如果在合同中写上这类保值条款,只要牵涉到生活价格指数,那么按货币法第3条规定,必须经所在州中央银行审批。在养老金接受者有生之年的养老金支付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州中央银行才会审批。即使是不必审批的关于保值的协议,在出现争议时,最好也与州银行取得联系,以求获得一份所谓“反证证书”,即由银行证明:对此无审批义务。
企业估价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要买一家企业,一定要请企管和税务法律方面的专家来估价。初步了解一下,有利在收购时对行家之言的理解。有的卖方根据某种于他有利的方法来计算,然后报价,你也应该知道他用的方法的特点,你应该用什么方法。
德国一家大银行在东部的参股公司经理告诉我们,他们对东部企业的估价方法很简单,把该企业的年利润乘以5就是出售价。遇上不同的需求,再适当提价。这种方法对于东部这种特殊的环境,对于一些确有一定盈利的企业可能是适用的。但如果一个企业基本无盈利,而确有出售价值呢?所以一般还是要一板一眼地做起。这里介绍的八种估价方法,前四种是最常用的,后面几种(尤其是“斯图加特方法”)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用,或可作为参照。顺便说一下:我们国内在这些年的合资中,对中方企业或其物资的估价随意性太大,以后有必要逐步国际化,规范化。这里介绍的一些知识也可作为参考。
一. 收益值方法(Ertragswertverfahren)
1. 两种形式。收益值方法是企业估价中最重要的方法,它分为两种形式:
(1) 传统的方法:以过去的数据为估计将来的依据。算出过去3年或5年中的利润平均值,并加以校正。以这一利润值将永恒有效为出发点。然后算上利息,便得出收益值。计算方法是“永恒红利公式”(Formel der ewigen Rente):
利润 × 100
─────────────────────────── = 收益值
资本折算利率(Kapitalisierungszinsfuss) %
举个例子:折算利率为10%。过去5年的利润平均值为80,000欧元, 即
80,000 EURO × 100
──────────── = 700,000 EURO
10%
(2) 现代的方法:算上利息的未来收益方法。在这种方法中,过去的值只是作为参考,使未来的期望利润能估计得更现实一些。计算未来利润的方法是:制订一个与未来几年中的成本结构相近的成本结构表,这里要含有谨慎的因素。这当然往往很困难,因为谁又能准确估计制约利润的销售额和成本呢?为求得现实的未来收益值,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 分析过去五年的损益表;
─ 设计一个未来的销售额和成本结构表;
─ 计算未来的利润;
─ 计算资本折算利率;
─ 计算未来收益值。
2. 未来利润的计算。
首先要对过去5年的销售额成本和利润进行结构性的比较。德国专家根据多年经验设计的以下几个表,一目了然、出发点统一、可比性强,可以帮助总结过去几年出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方式。
表1 以下会计年度的损益表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1.销售额 |
23,145,010.61 |
21,254,279.63 |
18,704,293.89 |
15,800,385.54 |
13,713,602.49 |
2.其他有关收益 |
73,879.97 |
160,769.32 |
356,785.18 |
399,297.78 |
225,997.57 |
3.总体投入 |
10,799,054.98 |
9,201,449.58 |
7,683,085.20 |
6,416,852.81 |
5,380,842.78 |
4. 粗算结果 |
12,419,835.60 |
12,213,599.37 |
11,377,993.87 |
9,782,830.51 |
8,558,757.28 |
5.人事开支 |
2,285,205.79 |
2,405,557.57 |
2,339,546.14 |
2,058,246.60 |
1,801,309.04 |
6.折旧 |
558,638.45 |
577,187.25 |
446,063.22 |
314,368,51 |
222,860,79 |
7.投入资金折旧 |
159,800.00 |
424,200.00 |
314,786.76 |
1.00 |
490,397.81 |
8. 利息和其它支出 |
301,481.65 |
363,474.65 |
360,584.11 |
359,818.12 |
344,545.16 |
9. 其它有关支出 |
8,136,766.64 |
7,995,677.92 |
7,184,854.65 |
7,388,930.38 |
6,846,889.32 |
10. 其它利息和收入 |
35,830.64 |
76,126.12 |
70,068.57 |
183,303.80 |
11,446.40 |
11. 企业经营结果 |
1,013,773.71 |
523,628.10 |
802,227.56 |
- 155,231.30 |
-1,135,798.44 |
12. 额外收益 |
9,151.14 |
3,148.08 |
14,717.14 |
59,790.05 |
194,131.21 |
13. 额外支出 |
47,101.40 |
19,271.88 |
45,188.26 |
1.00 |
23,605.30 |
14. 企业盈亏结果 |
975,823.45 |
507,504.30 |
771,756.44 |
- 95,442.25 |
- 965,272.53 |
表2 以下会计年度的可比损益表(以销售额为基准)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5年平均 |
|
1.销售额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2.其他有关收益 |
0.3 |
0.8 |
1.9 |
2.5 |
1.6 |
1.4 |
3.总体投入 |
46.7 |
43.3 |
41.1 |
40.6 |
39.2 |
42.2 |
4.粗算结果 |
53.7 |
57.5 |
60.8 |
61.9 |
62.4 |
59.3 |
5.人事开支 |
9.9 |
11.3 |
12.5 |
13 |
13.1 |
12 |
6.折旧 |
2.4 |
2.7 |
2.4 |
2 |
1.6 |
2.2 |
7.投入资金折旧 |
0.7 |
2 |
1.7 |
0 |
3.6 |
1.6 |
8.利息和其他支出 |
1.3 |
1.7 |
1.9 |
2.3 |
2.5 |
1.9 |
9.其他有关收入 |
35.2 |
37.6 |
38.4 |
46.8 |
49.9 |
41.6 |
10.其他利息和收入 |
0.2 |
0.4 |
0.4 |
1.2 |
0.1 |
0.4 |
11.企业经营结果 |
4.4 |
2.5 |
4.3 |
-1 |
-8.3 |
0.4 |
12.额外收益 |
0 |
0 |
0.1 |
0.4 |
1.4 |
0.4 |
13.额外支出 |
0.2 |
0.1 |
0.2 |
0 |
0.2 |
0.1 |
14.企业盈亏结果 |
4.2 |
2.4 |
4.1 |
-0.6 |
-7 |
0.6 |
表3 以下会计年度的损益表(以1993年为基准)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1.销售额 |
100 |
91.8 |
80.8 |
68.3 |
59.3 |
2.其他有关收益 |
100 |
217.6 |
482.9 |
540.5 |
305.9 |
3.总体投入 |
100 |
85.2 |
71.1 |
59.4 |
49.8 |
4.粗算结果 |
100 |
98.3 |
91.6 |
78.8 |
68.9 |
5.人事开支 |
100 |
105.3 |
102.4 |
90.1 |
78.8 |
6.折旧 |
100 |
103.3 |
79.8 |
56.3 |
39.9 |
7.投入资金折旧 |
100 |
265.5 |
197 |
0 |
306.9 |
8.利息和其他收入 |
100 |
120.6 |
119 |
119.3 |
114.3 |
9.其他有关支出 |
100 |
98.3 |
88.3 |
90.8 |
84.1 |
10.其他利息和收入 |
100 |
212.5 |
195.6 |
511.6 |
31.9 |
11.企业经营结果 |
100 |
51.7 |
79.1 |
15.3 |
112 |
12.额外收益 |
100 |
34.4 |
160.8 |
653.4 |
2121.4 |
13.额外支出 |
100 |
40.9 |
95.9 |
0 |
50.1 |
14.企业盈亏结果 |
100 |
52 |
79.1 |
9.8/ |
98.9 |
表1是把5年的盈亏核算归纳在一个统一格式内。表2是算出各种收支对当年的销售额的比例,从中可看出每一年成本结构的变化。表3以5年中的第1年为基准, 从而可看出销售额和成本在这5年中的变化趋势。比如从中可看出,人事开支的变化不适应于销售额的变化趋势:后4年中销售额共下降了39.90%, 平均每年下降9.97%; 而同期人事开支仅下降了21.20%, 平均每年下降5.30%。
列出以上3个表后, 再加上一些其它成本,就可以列出未来成就计算表。需要考虑的其它成本还有:
(1) 房租。由于买方往往资金不足,不能同时将该企业的房产买下来,而只能采取向卖方租的方式。就要把房租开支也算进去,比如归入“房地产和能源开支”这一大栏中(见表4之6)。
(2) 核算企业主工资和估算利息。如果你买下的是个体企业,或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责任有限与伙伴两合公司,就必须加上企业主核算工资和核算利息。也就是说,这笔投资如果存在银行里,而非用来经营企业,你就有一笔利息收入;如果你同时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又有一笔工资收入。如果你的利润不能高于这两笔收入的总和,办企业就无意义。所以要根据通常情况,估算出这两笔收入的额来,在利润中减去, 才是你真正能得到的利润。
下面让我们看一下“未来收益表”。在制订该表之前,还要考虑到接收该企业后要采取哪些合理化措施(比如削减人员,减少人事开支,这些费用主要由卖方承担)。然后把你改革后的实际支出列入表中。
表4 未来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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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目 │ 未来数额 │占销售额%
─────────────┼────────────┼─────
(1) 销售额 │ 16,000,000.00 │100.00
(2) 商品/原材料投放 │ 6,720,000.00 │ 42.00
─────────────┼────────────┼─────
(3) 毛利 I │ 9,280,000.00 │ 58.00
(4) 人事开支 │ 1,950,000.00 │ 12.19
─────────────┼────────────┼─────
(5) 毛利 II │ 7,330,000.00 │ 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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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成本 │ │
(6) 房地/能源成本 │ 121,500.00 │ 0.76
(7) 汽车成本 │ 183,000.00 │ 1.14
(8) 其它企业成本 │ 13,500.00 │ 0.08
(9) 保险费 │ 72,000.00 │ 0.45
(10)广告/旅行成本 │ 225,000.00 │ 1.41
(11)销售成本 │ 4,800,000.00 │ 30.00
(12)管理成本 │ 345,000.00 │ 2.16
─────────────┼────────────┼─────
(13)总计 │ 5,760,000.00 │ 36.00
(14)折旧 │ 320,000.00 │ 2.00
(15)利息 │ 400,000.00 │ 2.50
(16)债权折旧 │ 300,000.00 │ 1.88
─────────────┼────────────┼─────
(17)固定成本总额 │ 6,780,000.00 │ 42.38
(18)企业经营结果 │ 550,000.00 │ 3.44
(19)流动资金(18+14) │ 870,000.00 │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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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18)即未来盈利。以上4个表取之于实例。在这个实例中,55万欧元的盈利是合理的,因为经营者本身有一家同类企业,买进这家后可以互相促进,带动,这就是所谓的“协同效应”。如果一个人买下这家企业后仅经营该企业,利润就没有那么多了。那就还要减去其它一些成本,比如“核算风险”。
算出来的这个未来盈利你心中有数即可。与卖方谈判时你可将利润减去一些,因为总有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3. 资本折算利率(Kapitalisierungszinsfuss)的计算。资本折算利率按下面这个公式求得:
有保障储存的利息(比如联邦债券) 比如 9%
+ 企业再转手难度附加费(一般在1-2%之间) 比如 2%
+ 企业经营风险附加费(在2-20%之间) 比如 4%
───────────────────────────────
= 资本折算利率 15%
“有保障的储存利息”一般以5年期为准。可以向银行打听。
“再转手难度”与企业本身有关,也与当时这类企业出售的市场情况有关。如果这个行业行情看涨,你对这个附加费便可估计得低一些。
“企业风险”跨度最大,既与企业本身有关,又与行业有关。就企业本身而言,如果本身盈利大,发展势头好,风险便可估计得小一些,如果该企业老板本身是个重大因素,换了老板后许多客户会跑掉,你就要把风险估计得大一些。该企业所在行业是 “朝阳”还是“夕阳”,当然也有很大关系。
当前德国企业售购市场上的资本折算利率在13-30%之间。
二. 财产值方法(Substanzwertverfahren)
1. 财产值方法的意义。
在西方,财产值方法过去在企业估价方面有重大意义,现在已不复如此。原因很简单,买一家企业,关键不在于企业的财产值多少钱,而在于用这些财产将来能赚多少钱。尽管如此,财产值方法仍是十分有用的。它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它能表明有待估价的企业所拥有的财产总额之当时价值。
(2) 通过估算和列出企业的财产,你可据此算出将来的折旧开支,而这正是收益值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3) 财产值本身可作为收益值方法使用过程中的参照。
(4) 如果以后使用平均值方法,便需要直接使用财产值的计算结果。
2. 企业运营财产的计算。
你买一家企业,可根据需要在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是只买企业运营财产,另一种是连同原企业的所有财产和债务一起买下。当然,如果是采用后者,你同样要把企业必需物资都“算”一遍。在这方面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你可把资产负债表和固定资产登记表拿来作为计算基础,你自己或让专家在每一项旁边写上所估价值,然后据此列出你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来。当然,买方和卖方对财产的估价往往相差很大。如果你自己来自同行业的企业,有相当经验,便可自己与卖方逐项商定价值;如果你不是内行,就要请专家与卖方逐项地谈。后者当然是要花钱的。你要在双方商定的接收日拿出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来,在做表的过程中,关键是不能根据卖方帐面上的(折旧后)剩余价值,而必须是每一个物资的确实时价,换句话说,你现在如果出售这个物资可得多少钱。
(2) 确定是否有非企业必需的物资。完成上述步骤的过程中,也许会发现一些对该企业并非必需的物资。德国有的企业家有时会出于个人喜好买进一台对企业来说没多大用处的机器。如果发现这种物资,一个办法是你把价钱压得很低,使你接手后转卖这个物资不至于亏,还有些盈利;另一个办法是你不登记这个物资,让卖方自己去出售。
(3) 仓库和库存。在这方面尤要注意看一下,仓库的状况是不是确实如此,同时要注意,不要买下一些永远卖不出去的存货。
德国许多出售企业的企业家往往在仓库及其库存方面要价过高。如果双方就存货是否容易脱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你可向卖方建议,你只买下你认为容易脱手的物资,其余的由你代销,售出的你按一定比例拿佣金。规定一年或两年后仍积压的物资交还卖方或以极低的价格由买方收购下来。
(4) 如果需要同时对房地产进行估价, 除非你自己是行家,否则一般要请专家进行。
(5) 一个例子。逐项实物估价后,你列出的表比如可以如此:
────────────────────────────────────
成本位 财产 名称 购入年 购入价 使用年限 当时价值
登记号 年 EURO 年 EURO
────────────────────────────────────
530 128 锻球机 1924 25,000 62 1,000
245 90 双向磨台 1950 2,500 36 100
245 53 铣床 1961 20,000 25 1,000
570 51 车床 1975 45,000 20 8,000
245 109 平面磨床 1975 14,000 15 2,000
540 201 双轴压机 1977 400,000 20 150,000
515 503 自动冲压机 1995 120,000 25 60,000
────────────────────────────────────
3. 接收全部财产情况下的计算。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把财产和债务全吃下来。在财产方面,包括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方面,包括银行借贷、欠供货商款项、欠财政局税款、工资欠债、债券等。全部承揽下来,当然有好的方面,比如你一般可以少付购并款,有更多的资金周转能力;有现成的,可能比较好的银行关系和借贷条件(当然要与银行面谈);有保持较好的固定的供货商和供货条件的可能;等等。但是也应看到,要全部承揽下来,工作难度和力度必然要增加,你必须把情况尽可能摸透。
难度最大的可能是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多,那还比较好办。如果债务人很多,你同样得一个个具体情况摸下来,这笔款是否收得回。如果收回款的前景黯淡,你就要把这个债权从表中划掉。
在欠债方面,尤其要摸清是否有未列入的债款。你应要求卖方把债款逐项详细列出,并保证已经列全。当然,这在最后可能作用不大,但多少会给你一些法律依据吧。
下表取之于一个实例,让我们从中看一下财产值方法的大致体现:
财产 帐面值 买方估价 剩余或不足估价
EURO EURO EURO
─────────────────────────────────
车间设施 25,000 40,000 + 15,000
机器 50,000 70,000 + 20,000
工具 11,000 15,000 + 4,000
车辆 30,000 35,000 + 5,000
现金 1,250 1,250
邮政支票 2,350 2,350
银行存款 1,200 1,200
债权 53,000 53,000
库存商品 40,000 25,000 - 15,000
─────────────────────────────────
总额 213,800 242,800 + 29,000
━━━━━━━━━━━━━━━━━━━━━━━━━━━━━━━━━
债务
─────────────────────────────────
贷款,银行 50,000 50,000
银行信贷 45,000 45,000
供货商 30,000 30,000
大众医疗保险
储金, 税务局 5,000 5,000
工资 1,000 1,000
债券 2,000 2,000
资本 80,800 109,800 + 29,000
─────────────────────────────────
总额 213,800 242,800
━━━━━━━━━━━━━━━━━━━━━━━━━━━━━━━━━
从上面这个例子你可以看到,在计算财产值时,你可以将卖方帐面值与买方的估价并列,从而可看出你的估价是多于还是少于卖方帐面值。在这个例子里,买方估价比帐面值总计多出29,000欧元,这就是说,光从财产值看,你是不亏的,在谈判中(以收益值为主)有一定伸缩余地。
做出这个表后,你便可在两种方式中选择了:
(1) 只买下企业必需的财产。那么你便将有关栏目挑出,相加,比如:
车间设施 40,000 EURO
机器 70,000 EURO
工具 15,000 EURO
车辆 35,000 EURO
库存商品 25,000 EURO
────────────────────────
总额 185,000 EURO
185,000欧元便是只要企业运营财产时的财产值。
(2) 连同所有财产和债务一起买下, 也就是包括所有债权和债务,并完全以财产值方法来估算企业价值,那么你在上例中按帐面值便应付80,000, 按自己估价便应付109,800欧元。这两个数字在上表中作为“资本”列出。你仔细看一下,就是将上面的财产总额减去“资本”栏以上的所有债务额得出的。当然,这两个数值还不能构成你报价还价的唯一基础。
三. 平均值方法(Mittelwertverfahren)
平均值方法现在在德国用得越来越少,内行人还轻视地称之为“实干家方法”。
1. 平均值的最简单计算方式。那便是:
收益值 + 财产值
平均值 = ─────────
2
这种计算方法今天看来是很不科学的,因为各个行业的收益值和财产值相差很大。在一家有很多机器的工厂中,财产值的比重自然就很大。而在一家没有什么财产的咨询公司,重心就在收益值上了。
2. 现在常用的平均值计算方式。公式是
A × 收益值 + B × 财产值
平均值 = ─────────────
A + B
这里便要首先了解一下这个行业中收益值和财产值的通常比重参数,以A和B分别代表之。比如给一个咨询公司估价时,你可以把收益值的比重参数定为4, 把财产值的比重参数定为1。
3. 企业值(Firmenwert)。“企业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收益值
- 财产值
─────
= 企业值
企业值体现的不是任何一种有形的价值,而是一种虚值。它比如说表明这个企业有坚实的客户网,有能干的职工队伍等。只有在收益值大于财产值时,才会有企业值(正数)存在;如果企业值是负数,买这家企业一般来说就没有意义了。有的卖方求出财产值后,随意定个企业值,加在财产值上,作为他的报价。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实际收益值相对而言可能太少,两者相减成了负数。
四. 销售额方法(Umsatzmethode)
销售额方法说来十分简单,即把近年来的年均销售额乘以某一个系数。比如,销售额是8,000,000欧元, 系数是1.4, 那么这家企业的买价就是8,000,000 × 1.4 = 11,200,000欧元。
这方法虽然简单,但在实践中几乎没什么用。唯一的用途是,可用它使你在刚开始考虑买这个企业时获得一个初步印象。但也有个前提:在这个行业中必须有一个经过许多估价而产生的平均参数存在。但即使如此,你在进一步审核中也许会发现,这个企业的成本与销售额接近甚至超过,你按销售额方法买下这个企业后,可能永远不能把投资收回。从这个意义上说,销售额方法还不如本节开头时提到的“利润方法”(即利润×5=卖价),因为利润还是个比较实在的东西,尽管你在今后5年中是否能保持甚至超出这一利润取决于许多因素。
德国有些企业卖主或其顾问会跟你说,销售额方法在他这个行业中是普遍行之有效的。你可千万别上当。
五. 清算值方法(Liquitationswertmethode)
这个方法的出发点是这么一个设想:如果我买下这家企业,然后清算,放弃,这个企业值多少钱。清算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物资清算值(即把所有物资或单独或一揽子售出的卖价)
- 所有债务(所有在平衡表上有记载或无记载的债务, 加上社会计划的支出,
解除租赁合同的支出, 加上拆卸和运输的费用等)
+ 债权
─────────────────────────────────
= 清算值
显然,大多数待售企业不会同意你这样算出的买价的。但有些处境困难的企业可能倒巴不得在债务和清算费用超出财产价值之前以清算值方法售出企业。一般来说,你不可用清算值方法来计算你要买的企业。不过在德国东部就不同了,有不少亏损型企业拥有许多不动产,其清算值是相当高的。
六. 超出利润资本折算方法(Methode der Uebergewinnkapitalisierung)
这个方法包含有财产值方法和收益值得方法的因素,但在实践中用得较少。
根据这个方法,一个企业的总价值(亦即售价)有财产值和一个企业值构成。企业值用以下方法求得:把将来可在若干年内获得的期望利润分为两部分,第一个部分即财产值乘以利息率,亦称为“正常利润”;把“正常利润”从期望利润中减去,余下的便是“超出利润”;将这个“超出利润”以一个提高了的利率折算,便得到“企业值”。采用这种方法的考虑是:超出财产值利息的利润部分是比较难以实现的,所以在此以一个提高了的利率来计算。请看下例:
财产值: 1,000,000 EURO
资本折算利率: 10%
期望利润: 150,000 EURO
(1) 正常利润的计算:
1,000,000 EURO × 10% = 100,000 EURO
(2) 超出利润的计算:
150,000 EURO (期望利润)
- 100,000 EURO (正常利润)
────────────
= 50,000 EURO (超出利润)
(3) 企业值的计算:
超出利润 × 100
──────── = 企业值
风险资本折算利率拑
即:
50,000 EURO × 100
──────── = 330,000 EURO
15(%)
(4) 企业售价的计算:
1,000,000 EURO (财产值)
+ 330,000 EURO (企业值)
────────────
= 1,330,000 EURO (企业售价)
七. 缩短红利期方法(Methode der verkuerzten Goodwill-Rentendauer)
这种方法的前面那些计算步骤与超出利润方法一样,不同的是:给超出利润规定个年限。这是出于以下考虑:企业的前所有者至少从理论上说只在有限的年头内为得到超出利润负有责任,并从而只能在这几年内获得报酬(理论上的)。这种方法同超出利润方法一样,在实践中用得很少。
八. 斯图加特方法(Stuttgarter Verfahren)
1. 斯图加特方法的意义。斯图加特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税务管理部门一般用这个方法计算不上市的股票和股权的“普通值”(der gemeine Wert)。从定义上说,普通值根据通常商业往来中根据该经济对象的特性而可以在买这个对象时达到的价格来定(具体由估价法作出了规定);另一方面,大多数德国责任有限公司都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股东退出时以这个方法来计算他们获得的股份;第三方面,一些税务顾问和审计员有时也运用这一方法。
但这一方法在购买整个企业时几乎不能用。因为以此算出的企业价值一般偏低。这个方法用在股东退出,购买局部股权时之所以有用,也在于其“偏低”,这样,在股东退出的情况下可避免企业“大出血”。
2. 价值更正。要求得上述“普通值”,必须先计算财产值和收益值率(Ertragshundertsatz)。
这儿的财产值一般依据财政局每隔三年的1月1日对企业“统一值”的确定。由于财政局在计算“统一值”时对有些财产和债务或免计或减计,所以这个统一值不能确切反应企业价值。 为此, 要作一个“价值更正”(Wertansatzkorrekturen)。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只是,在价值更正结果与有关股权价值本身会相差很大(10%以上)时,必须进行价值更正。尤其在企业拥有的土地价值计算上,价值更正是必要的。因为财政局计算的不是房地产的真正价值即流通值, 而是其统一值的140%。
如果没有其它前提存在,你便在房地产统一值上乘以280%。但如果仍低于税务平衡表中的数字,便须取齐于平衡表中的数字。也就是说,最低不得低于平衡表数字。价值更正方法的进行步骤如下:
企业房地产统一值总额 100,000 EURO
统一值乘以280% 280,000 EURO
税务平衡表值 300,000 EURO
二者中取其高者 300,000 EURO
减去税务部门对企业房地产的统一取值(统一值 x 140%) 140,000 EURO
─────────────────────────────────
= 平均统一值(durchschnittlicher Einheitswert) 160,000 EURO
3. 财产值率的计算。斯图加特方法认为,企业财产或局部财产对于企业主或股权拥有者的价值与对企业本身的价值是不相等的。因此,该方法要求以求得的财产值中再减去15%。然后将这一价值乘以100,再除以名义资本,便得到财产值率。这一财产值率将作为以后计算步骤的基本依据。举例如下:
企业平均统一值 160,000 EURO
+ 免税的国外财产 0 EURO
- 各种后备金 20,000 EURO
+ 更正价值(如果与财产值不符, 并超出10%) 160,000 EURO
──────────────────────────────
作为依据的财产值 300,000 EURO
- 该价值的15% 45,000 EURO
──────────────────────────────
= 缩减后的财产值 255,000 EURO
缩减后的财产值 × 100
公式: ─────────── = 财产值率
名义资本
即: 255,000 EURO × 100
─────────── = 127.5%
200,000 EURO
4. 收益值的计算。使用斯图加特方法中,未来的收益值是关键因素。为此,要把近三年来的收益数据拿来,并作以下更正:
(1) 加上
─ 特别折旧
─ 亏损减计
─ 一次性出售亏损
─ 增加投资额
(2) 减去
─ 一次性出售盈利
─ 不可减去的支出(比如财产税。但公司所得税例外)
─ 把不可减去的支出的“税率表负担”(Tarifbelastung),
即不可减去的支出乘以127%。
由于还有许多因素难以估计,可在以上求得的值上再减去30%。然后以此价值乘以100再除以名义资本,便得到收益值率。它与财产值率一样,对企业价值(普通值)的计算有重大意义。
举例如下:
1991年企业需征税收益 25,000 EURO
- 1991年不可减去的支出 1,500 EURO
- 以上支出的127% 1,905 EURO
────────────────────────────
= 中间总额 1 21,595 EURO
1992年企业需征税收益 7,000 EURO
- 1992年不可减去的支出 500 EURO
- 以上支出的127% 635 EURO
────────────────────────────
= 中间总额 2 5,865 EURO
1993年企业需征税收益 19,000 EURO
- 1993年不可减去的支出 500 EURO
- 以上支出的127% 635 EURO
────────────────────────────
= 中间总额 3 17,865 EURO
3年收益总额 45,325 EURO
年平均收益值 15,108 EURO
- 该收益值的30% 4,533 EURO
────────────────────────────
= 期望年收益值 10,575 EURO
公式: 期望年收益值 × 100
────────── = 收益值率
名义资本
即: 10,575 EURO × 100
────────── = 5.29%
200,000 EURO
5. 普通值的计算。斯图加特方法认为,对购买对象收益前景的估计应主要根据资本的红利计算,而不是根据名义资本的利息。为此,要考虑以下情况:
─ 你会以购买这个对象的投入在其它方式(如存款)情况下的利息收入来与这个对象的收益比较;
─ 只有在未来收益大于利息的情况下, 你才会愿意以高于企业财产值的钱来购买这家企业(或其股权);
─ 如果收益值低于利息, 你会相应地少付买价;
─ 从估价之日起,你会计算你在别处投入的资本的10%左右的利息。
为此,斯图加特方法规定以财产值的65%和收益值的5倍来综合计算。此外,还要考虑一些未考虑到的因素及应对其采取的加或减措施。
加的情况很少。有一种减的情况则是常见的;在收益值长期与财产值不成比例(收益值太小)的情况下。在红利即收益值率对财产值率的关系)低于5%的情况下, 你可以再减去一定百分比。规定如下:
红利 减率
4.5 - 5.0 % 3 %
4.0 - 4.5 % 6 %
3.5 - 4.0 % 9 %
3.0 - 3.5 % 12 %
2.5 - 3.0 % 15 %
2.0 - 2.5 % 18 %
1.5 - 2.0 % 21 %
1.0 - 1.5 % 24 %
0.5 - 1.0 % 27 %
- 0.5 % 30 %
0.0 45.5 %
普通值的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财产值率 127.50%
+ 收益值率 5.29% X 5 26.45%
────────────────────────────
= 总额 153.95%
其中65% 100.07%
收益值率 X 100 5.29% X 100
红利 = ──────── = ─────── = 4.15%
财产值率 127.50%
根据上面以红利因素再减的表,
4.15%的红利应算为再减率 6.00%
100.07%的6% 6.00%
普通值率 94.07%
去掉小数点后数字 94.00%
结果: 整个企业在1993年12月31日的普通值为
200,000 EURO(名义资本) × 94% 188,000 EURO
如果你买的股份对企业经营没有影响(一般来说即低于25%),在计算财产值时便不是减15%, 而应减25%; 而且你计算收益值率时作为依据的不应该仍是收益,而是估价之日前三年中实际分红额加上支出的公司所得税额。但是,如果收益值率低于这种方法算出的率,便可考虑取前者。
读了以上的介绍,也许你会觉得并不难,那么你不妨自己试试。至少你可以把你的计算结果与专家的计算作个比较。经过这一次,也许你自己也成了专家。
王博士参与华商报华商手册编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