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姓名, 出生日期和地点,地址和电话号码是数据。一个人的身高,胖瘦,眼睛颜色,头发颜色,穿鞋尺码,家庭状况,婚姻状况,汽车车牌,也是数据,更不要提信用卡和银行账户了。
我们使用的个人计算机,经常采用的保护措施有,离开计算机时锁门,锁住计算机,锁进安全地方,个人数据的字纸不随便丢弃到垃圾桶,而是销毁,绝不让他人使用你的用户号和口令工作,选择保密性强的适当口令,经常检查是否有不必要的数据过期删除,妥善保管数据载体(光盘,U盘)......
虽然这世界上发生的和传播得多的是黑客和间谍反间谍的故事,好像与我们没有多大的关系。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数据保护的故事里面撰写着情节和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更多的故事是发生在计算机行业之外,黑客和间谍圈之外。
例1。年轻德国人托马斯夫妇去美国旅游。在加州的一个酒吧里认识了一个德国人,他在美国居住已经有十几年了。听着一口乡音,看到他英俊的相貌和仍然是德国化的举止,这对旅行者很快就跟他交上了朋友。并与对方交换了家里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托马斯夫妇去美国旅游没有几天,托马斯的母亲在德国的家里就收到一个电话,说托马斯夫妇在美国遇到车祸,在医院抢救,急需三万欧元手术费。托马斯的父母赶快跑到银行给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三万欧元。到了第二天他们才联系上托马斯的手机电话。但是,钱,已经汇出了。
如果说电子计算机的发展是一场工业革命的话,那么互联网,社交网站和移动通信,也应该是这场新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们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在德国企业里也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手机行为学, 微信行为学已经悄悄地出现了。
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领导, 人力资源处在密切观察社交网站和微信平台的变化。他们不是间谍,不受任何官方委托,但是他们确确实实是在观察日常的,可以合法观测到的行为举止, 在做自己的工作。
例2。马丁是一个英俊潇洒正直可亲的计算机工程师。他与其他人一样,免不了也在社交网站里喧嚣一下,甚至于把自己的近似于"色情"的照片发到了网站上去(这个色情照片不违法)。结果他的求职信没有通过某个大企业人事处的一审。人事处的观察并不是在于一时一事,而是通过一个行为或者一种个人习惯引导出个人的行为方式和规律,这种行为方式和规律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
人,都有优点,但是也会有人性的缺点,没有人性的缺点的人,很难找到。但是可能这世界上就有人专门寻找他人的人性缺点,利用这个人性的缺点谋自己之利。专门观察他人的人,有的是自己愿意的,有的却是安排的。
例3。这是人们行为的问题,还没有谈及技术上的问题呢,比如,据美国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 评估,WhatsApp (类似于微信)在7项指标上,只有2项满足了数据保护的要求。在行为上,他们要求用户进入的朋友圈和聊天群,必须告知真名,必须具备真人的头像,必须经过个人的验证,这样才能对对方有一个约束,才能对自己有一个约束。
今天, 手机微信在全球掀起了狂浪般的热潮。可是, 发生在微信平台上的不幸事件现在已经不可统计了。
举几个国内发布的例子吧。
盗号诈骗
通过盗取微信账号、绑定微信的QQ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等方式,诈骗者冒充家人联系,并以各种理由要钱。
换号诈骗
诈骗者一般通过获取用户好友信息,通过“微信换号”等方式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身份伪装诈骗
诈骗者一般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搭讪单身男女,在骗取感情上的信任后,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利用代购诈骗
诈骗者声称能“海外代购”,价格非常优惠,以此为诱饵,打折代购,待顾客付了代购款之后,诈骗分子会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的理由要求加付“关税”,等顾客钱付了之后,货品也收不到。
利用二维码诈骗
诈骗者以商品为诱饵,给顾客返利或者降价,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实则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应用账号、密码等其他个人隐私信息。
点赞诈骗
有的商家发布“点赞”信息时,就留了“后手”,并不透露商家具体位置,而是写着电话通知,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一旦所征集的信息数量够多了,这种“皮包”网站就会自动消失,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
招聘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发布免费招聘求职,拼车,顺风车等进行诈骗、抢夺、抢劫、强奸等的案件时有发生。
微信假公众账号诈骗
诈骗者喜好在微信平台上取类似于“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称,让您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再进行诈骗。警方提醒: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多方求证真伪,尤其不要随意进行网上交易.
(上述信息来自互联网)
其实,这些问题都不算真正的问题。真正的问题, 是潜伏着的因素。
现在, 有些手机微信群已经大到不可控制的规模。
单位的领导或者单位的人事处也在充分利用处于浪潮中的手机平台在观察和搜集什么。
一个人基本上不发声? 那就是, 不积极参与, 喜欢观察别人。
一个人积极参与? 那就是, 过于肤浅。
一个人不发表自己的看法, 仅仅是转发他人信息? 那就是, 没有主见。
一个人发表自己的政治看法, 那就是愤青。
一个人使用非真实名字, 那就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个人使用商业名片, 比如说翻译, 销售经理, 主任, 那就是有商业铜臭气, 兜售, 炫耀 ......
总之, 德国人事处总是有它的道理。领导和人事处, 利用这个平台选拔人事, 今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这是合法的, 公开的。不需要隐瞒自己的目的意义。
你是手机和微信的积极使用者吗? 哦, 手机行为学, 微信行为学......
转载请注明来源: 德国博网,作者: 王硕 博士,法兰克福法院宣誓翻译 袁慧珠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