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她的漂亮和性感。
她遭受了人生的巨大打击,回国堕胎并疗养。刚刚回到德国,下了飞机,直接找到我,一起去德国警察局追问案情的进展。在国内不敢长呆,就是因为心里还惦记着没有了结的案情。
由于长途旅行的劳累,她面如土色,眼圈发乌,头发凌乱,衣服不整。我们叫她T女士吧。
T女士前些年孤身一人来德国留学,感觉十分孤独。不经意间结识了另一个中国留学生J 先生。同患孤独病, 相怜未生情。
一个雨天,天气阴霾,T女士病了。J 先生去看T女士。
敲开了门,J先生看见T女士烧红的娇容和睡衣下裸露的性感的白腿,控制不了自己了。而病重的T女士,根本无力反抗。
J 先生发泄了兽欲。
T 女士自认倒霉,碍于脸面, T女士没有告发J先生。可是, J先生后来一而再,再而三,不断地找她发泄情欲。如果T女士不开门,他就大声咚咚地敲门,吵得全楼上下人人皆知。T女士不想把事情闹大,只好开门。后来,J先生干脆威胁她,发泄完后就不走了。就这样,T女士被劫持成情人关系。
住到一起后,J先生每晚夜归,几乎夜夜是一点多钟回来,满嘴酒气,回来就打她。她浑身上下处处是伤,在给警方出示的照片上,看出多处的青紫,被施暴后的斑痕,嘴角还挂着血。
她叫过警察,进过多次急救医院,但是每次警察审讯J先生,他都说与T女士是情人关系,许诺改正,不再殴打T女士了。警察也就没有继续追究。
在一个华人聚居的地方,二人有着共同的华人群体。他们二人的打斗,引起了华人的关注。J先生到处散布说她精神不正常, 她本身就喜欢乱搞等等谣言, 害得那么几个坏家伙真地盯住了她,要打她的主意。在她被暴力伤害的日子里,医院也确实给T女士做过精神方面的鉴定。德国医院的鉴定认定,T女士精神正常。
T女士也不是没有尝试过逃跑,每次逃跑都被他抓回来,打个半死。有一次深更半夜她几乎就是裸体着跑出来,只穿着一件半遮身睡衣。遗留在房间里的电脑,银行卡和其他个人用品,她都来不及拿了。
在那次半裸体般地逃跑之后, T女士报警控告了J先生。
自那以后,T女士算是逃出了J先生的控制范围。虽然一次又一次地改变住址,改变电话号码, 可是总不能逃脱J先生的追踪,总是能从她的熟人朋友那里获得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J先生一次又一次地给T女士找到工作的老板打电话,说她不好, 破坏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找工作成果。
T女士为了保全性命, 不得已放弃了与熟人和朋友的来往。
我陪同她去警察局追问了案情。上次报案, 她父亲特意从国内赶到,当着父亲的面,报案时没有提及J先生强奸的事。那么, 我们现在只能重新报案。
德国的案情侦查犹如法院审理, 等待的时间长而久, 真是个耗性情的活。
半年了也没有什么消息。 T女士毕业后找到了工作。接着又换了一个工作。都是华人企业。她工作出色, 但是仍然不易从过去的恶梦中恢复过来。第二个华人企业要派遣她去另一个国家。她犹豫再三, 看到了海外生存的艰难, 决定回国。
回国前, 我送她走。她已经走出了过去, 脸上重新泛起红光。我这才发现, 她是个美丽性感的女性, 接近女神级别了。
结语: T女士回国后, 警方的侦查有了一点进展,进入司法程序。起诉的反方诬陷她有精神问题。法院要求她再去医院做一次精神鉴定。 T女士认为, 她原来曾经有过医院鉴定, 不愿意再做鉴定。
同时,由于T女士回国, 又不能做精神鉴定, 法院终止了案件审理。
T女士学生时期没有收入。后来工作后收入仍然不高, 因此申请了德国民间公益组织和德国法律救济与资助。由于她回国, 就拿不到原来的资助了。因此, 德国律师和法院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
律师和法院通过我催T女士交纳欠费。我催她八九上十次了, 她都没有理睬。
拖欠德国律师和法院的费用, 到现在有一年了, 还没有还。我估计, 她不想还了。那么她今后还怎么再来欧盟呢?
她自己逃出了逍遥法外的恶魔掌心, 但是, 恶魔也可能在觊觎新的猎物。罪犯继续自由自在地生活, 所有曾几何时帮助过受害者的人, 无不感到失望。
德国大部分性侵是发生亲戚, 熟人, 朋友, 同学和家庭成员间。
女人对性侵恶魔的一丝一毫的容忍,会造成自己直接的灾难。 T女士甚至于想过, 都已经是人家的人了,结婚算了。只是恶魔的毒打, 才把她打得醒悟过来。
为了方便,本文以第一人称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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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tangdou